经过一年的据理力争,象屿集团终于打赢了旗下中国驰名商标——“红帆”的维权战。导报记者昨日获悉,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已于近日认定:象屿针对漳州华辰广告商标提出的异议申请理由成立,华辰广告的图形商标将不予核准注册。
不过,导报记者昨日登录华辰广告网站发现,与象屿“红帆”近乎雷同的商标,依然挂在该公司网站最显眼位置。
只比“红帆”多了一条小横杠
2012年4月,象屿集团的“红帆”商标,正式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。但没隔几个月,象屿一位员工去漳州出差时却发现:这一驰名商标几乎被当地一家广告公司原样照抄,并公然登上了路边的大型户外广告用于自宣。
和驰名商标“红帆”相比,华辰广告商标只是在中间加了一条小横杠,其它几乎一样,远远看过去难以分辨。而更让象屿集团方面吃惊的是,对方竟然还正在申请注册这一图形商标,并已通过相关部门初审。
象屿集团马上和对方取得联系,希望对方改变,但对方并未理会。在沟通、递送警告函均无果后,象屿集团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,打起了商标侵权维权案。
“克隆”商标对方现在还在用
经过一年多审理,如今,象屿集团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。近日,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函认定:华辰广告商标与象屿集团“红帆”商标造型结构、设计风格、视觉效果相同,可能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,不予核准注册。
尽管如此,但导报记者注意到,截至昨晚,漳州华辰广告仍在使用这一与“红帆”近乎雷同的商标。导报记者多次试图与该公司取得联系,未果。
象屿集团人士向导报记者表示,将根据工商总局的认定,要求该广告公司尽快停止侵权行为。
对此,知识产权专家黎建新表示,有关公司一旦监测到有构成混淆的商标,应尽快提出异议,力争不让对自己品牌构成威胁的商标申请注册成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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